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要求,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重拳“打虎”不放松,抓督办、强联动,全力“拍蝇”不手软。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1206件,立案8840件、结案8084件,处分9158人、移送司法机关232人。全省立案查办40名地厅级干部违纪问题、345名县处级干部违纪问题。
2016年,江西省纪委立案查处了省地矿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华,萍乡市政协原副主席曹光亮,九江市委原常委黄斌等40名省管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全省查办“一把手”违纪问题600件。各级纪委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初步显现,共立案审查735件,同比增长26.3%。
此外,江西省把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尤其把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等作为责任追究重点,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2016年以来,全省共问责303起,涉及41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3人。
与此同时,江西省紧盯基层“微腐败”,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2016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67件,立案95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6人,移送司法机关87人。省纪委直接督办、交办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16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31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