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焦小平受贿案一审开庭,焦小平被控受贿6743万余元(人民币,下同,约1280万新元)。
据中国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五(5月1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焦小平受贿一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22年,焦小平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处长级秘书,财政部国际司资金统计处正处长级干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获批清洁发展委托贷款、入选PPP中心专家库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43万余元,其中5491万余元未实际获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焦小平的刑事责任。
焦小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焦小平1966年7月生,高级经济师。当年起,焦小平在中国财政部预算司、国家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世界银行司、办公厅、国际司等司局工作,后任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焦小平2022年6月调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2月被官宣落马,同年7月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