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举行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拟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修订。这是该法自2007年施行以来首次启动“大修”,法律的名称也拟新增“管理”二字,变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17日在北京介绍说,此次修订将吸收疫情应对中的成功经验,具体内容包括理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畅通信息报送和发布渠道等。
现行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公布施行,为抗击地震、洪水、雨雪冰冻、新冠肺炎疫情等提供了重要法律制度保障。近年来,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疫情对应对管理带来新的挑战,都需要通过修改法律予以解决。
关于修订的主要内容,岳仲明介绍说,中国国务院拟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对现行法的名称、体例结构及条文顺序进行了调整,新增“管理体制”一章,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理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二是,畅通信息报送和发布渠道;三是,完善应急保障制度;四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能力建设;五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六是,保障社会各主体合法权益。
关于修订的总体思路,岳仲明介绍:坚持问题导向,补充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吸收疫情应对中的成功经验;坚持该法突发事件应对管理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定位不变,处理好与本领域其他专门立法的关系,做好衔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