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五年后禁象牙贸易引争议

时间:2016-12-22 08:0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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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五年后全面禁止当地象牙贸易的计划,在业界人士中引起极大争议。

港府昨天宣布,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分三步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贸易。

第一步是实时禁止进口及再出口所有大象狩猎品,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适用后取得的象牙。

第二步是在修例三个月后,禁止《公约》适用前取得的象牙进口及再出口,并向本地在《公约》适用前取得的象牙发许可证管制。无证而将象牙作商业用途即属违法。

第三步是在五年宽限期后,从2021年12月31日起,禁止因为商业目的而持有任何象牙。

港府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强调:“鉴于猎杀大象和走私象牙的最新趋势,和国际间要求各地停止象牙贸易的呼声,采取这些措施是必要的,也向国际社会传递一个很明确的信息,即香港决心遏止非法象牙贸易。”

被问到为何要给予长达五年的宽限期,港府渔护署回应称,这是因为有需要给时间让象牙贸易商转型,并处理他们目前手头上持有的象牙。

渔护署署长梁肇辉强调,港府不会赔偿象牙持有人,日后会修订条例所订的罚则。

不过,港九象牙商会会长苏志强就批评,港府将业界的合法商业行为变为不合法,而且不考虑为业界提供赔偿,做法不公道。

数据显示,目前香港已发出370个象牙管有证,涉及77公吨象牙。苏志强指出,无法计算五年内可以出售多少象牙,质疑政府为何不“一刀切”划界,回购所有市场上的象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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