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例一休”23日上路

时间:2016-12-22 05:0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联合早报网讯)台湾今天(21日)正式公布劳基法修正条文,其中一例一休、休息日给付加班费等,将于23日起实施。

综合台媒报道,争议多时的劳基法修正草案12月6日三读通过,台湾当天正式公告修正条文,总共分为三种施行时间,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费23日起上路;删除七天法定假日、特休假加码2017年元旦生效;轮班休息11小时则另订时间实施。

劳动部表示,23日起一例一休开始适用,意即劳工每上班七天,应有一个例假日、一个休息日,雇主若要求劳工休息日出勤,须征询劳工同意并给予加班费,雇主若违反,将可裁罚新台币2万至100万元。

不过,劳工轮班之间休息时间提高为11小时,冲击轮班制行业,日前引发业界反弹,台铁工会指出,新制将让台铁人力缺口扩大为2500人,春节不排除举行预警罢工,当局今天公布劳工轮班休息新制施行时间将另行制定。

针对劳基法各修正法案施行时间不一,劳动部官员解释,依法律规定,修正条文自法令公布第3日起发生效力,但特休假、法定假日隔年度施行较方便;轮班休息条文则因涉及班次调整、招募更多人力,待受影响较大产业补充人力并训练成熟、准备好后才会上路。

热词 : 一例一休 劳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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