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有言:“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翻翻史书真觉得悲哀,因为人类很少会吸取教训,总会在同一个地方反复翻车。
中国最近二三十年的发展真可谓天翻地覆,但人类很容易忘掉过去的贫穷。我小时候在皖南乡下,因家父有份工资,所以我家在村里经济条件相对不算差,至少不会吃了上顿没下顿。即使如此,我们一年也吃不上三四次肉。记得前些年读《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一个美国奴隶的生平自述》,这是1845年一位美国黑奴叙述自己悲惨生活的名著。其中提到他每月“只能”吃约7斤猪肉与50多斤谷物时,我心里想,这是我家20来年前才达到的生活水平!
我生活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皖南农村,家禽家畜一则是不让多养,二则是人都吃不饱,也没余粮可喂。养上两只鸡,也是为了攒鸡蛋好换盐。而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据家父回忆,路上都能看到饿死之人。鱼米之乡尚且如此,其他地区的惨烈可以想象。记得曾任安徽省委书记的万里有回忆,1977年他在安徽省调研时,发现全省只有10%的生产队能保持温饱。特别穷的金寨县,一家人要共用衣服,孩子冬天冷,要躲到锅灶膛里。这种赤贫的程度,即使摆在世界范围内也极为罕见。
1980年代初,由于对私有经济的逐渐放开,市场才慢慢丰富起来。但直到1990年代我已经转为城镇户口,很多东西还是要凭票供应。像什么粮票、布票、油票、糖票、肥皂票、煤票、豆腐票,生活中用到的任何东西,都要凭票购买。这还是因为社会资源极度匮乏,公有制一统天下的经济格局已到破产边缘。我记得我的出生证背面标有“一斤白糖已购”的字样,说明当时生孩子才能买一斤糖。这种票证制度,还与户籍相关,城里人方有这些额外的供应,农村人则连这也享受不到。
计划经济的垄断是与对整个社会的严苛控制联系在一起的。我记得直到1990年代中期,我到邻县出差,都要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否则连最差的旅馆都无法入住。以上这些,很多中国的年轻人可能都认为是天方夜谭,并以为中国从来都是如此富足。但翻翻历史,中国折腾的时代多,满打满算,吃饱肚子不过二三十年而已。
中国近几十年的发展,最大原因是放开对民营经济的束缚,并同“西方发达国家”搞好关系。是民营经济拯救了中国的命运,而非效率低下、体制僵化、腐败与官僚主义盛行的国有经济。截至2019年,民营经济对中国税收贡献率超过50%;城镇劳动就业贡献率超过80%。没有民营经济,中国根本就无法实现国富民强。但出自意识形态的本能,卸磨杀驴的“民营经济退场论”却成了多年来“国进民退”政策的最终注脚。
集权主义治下,动辄一纸禁令,就能让整个行业转眼入冬,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人失去维持生计的饭碗。
民企在中国从来都是个不受待见的养子,比起亲儿子国企,不但拿不到贷款,也受尽了压制。一旦做大,从上到下层层盘剥还随风而至。最可怕的则是社会的大气候,也早已与过去那个意气风发,全社会都觉得以后会越来越好的年代不同了。在东西方关系紧张,中国国内泛意识形态化影响的大环境中,当领导层觉得“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已不重要时,私企的日子会如何,人们自然会心存一个巨大的问号。
最近些年,随着中国社会的左转,中产以上阶层的不安日益强烈。说到底,还是与意识形态深处主张消灭私有制,认为私有制是造成社会不公源泉的思想有关。1970年代末,是公有制经济山穷水尽,才不得已借助民营经济。经过40年苦心经营,一旦经济稍有好转,意识形态深处的“原力”又觉醒了。
想要让中国经济持续发展,根本还是要确立保护私人财产的机制。虽然2004年中国宪法修订时,规定“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得侵犯”。但如何界定“合法”二字,在毫无约束机制的各级权力机关的具体认定上,却充满了随机性。像美国宪法中规定,除非经过“正当程序”,则私产不得被剥夺。因此,独立的司法保护、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等,才是足以保护私人财产的要素。这也是很多中国富人,无论官民,有能力就要把资产转移到其他国家的根本原因。不解决这个根本问题,则中国经济发展很难有持续性。但话说回来,杜牧《阿房宫赋》中有“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读之只能一声长叹。
作者是文史工作者、宗教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