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大管治须改进 校董改组要合度

时间:2023-07-25 09:1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明报

明报社评

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改组修例起争议,校董议员被指绕过校董会,私人条例草案直接刊宪,有选任校董与校友发起联署,另提“多方共赢方案”(下称“方案”),多名前任和现任中大院校校长、教授、财经界和传媒界知名人士纷纷响应联署。为了尊重院校自主及保障学术自由,以往修改大学条例一般由大学提出,这次校董议员提出的修例草案,大部分内容虽与中大校董会2016年所倡的重组方案相若,惟现任校董会副主席陈德霖指出,修例草案一些关键细节,包括法定人数和过渡安排,刊宪前未经校董会讨论。官方必须尊重大学不同持份者意见,容让校董会寻求共识解决分歧,不应“大石砸死蟹”。

议员提私人条例草案

校友贤达联署提异议

立法会议员张宇人等3名中大校董,上月底向立法会提交改革中大校董会的私人议员条例草案,建议将将校董会成员由55人减至34人,成员由原本校内校外成员各占约一半,改为校外成员 23人,校内成员则为11人,即不足三分之一,但3名议员校董数目则维持不变。另外,草案又提高校长和常务副校长的聘任门槛,须获校董会全体成员四分之三投票通过,而非继续采用简单多数制。有中大校董要求立法会就事件召开公听会,但遭法案委员会拒绝。

2019年反修例风暴,中大深陷其中,校园一度处于失控状态,校方处理备受批评。其后香港社会回稳,校园回归平静,8间资助大学也重新出发。中大与内地交流合作,走得甚快甚前,校长段崇智最近便率领高层代表团访京,拜会国务院港澳办等11个中央部委及机构。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主席梁美芬,以及有份提出私人条例草案的邓家彪均承认,近年中大学术成就、国际排名表现优秀,惟两人都重提中大在反修例风暴期间的表现,认为学校管理层没有驾驭危机能力,“纵坏学生”;有份提案的议员张宇人更指校方管治出问题,提案是要“履行议员及校董的责任”。

关于改组问题,中大校董会早于2016年曾自行提出方案,大方向是精简规模、减少校董数目,惟当时立法会壁垒分明,泛政治化情况严重,导致改组修例缺乏进展。时移世易,现在立法会生态截然不同,未完成的工作,应该重新提上议事日程,关键是要本着有利中大及香港需要的方向推进,有商有量,寻求共识。

根据私人条例草案,改组后的校董会,校外人士比例大增,管理层名额大减,而议员校董以及特首委任校董席位则维持不变,有人认为这可拨乱反正,但有大学持份者及校友则担心,过犹不及会影响大学自主。由选任校董及校友提倡的“方案”,获得多名前任和现任中大院校院长、教授、财经界和传媒界知名人士联署支持,正正反映寻求共识的重要。

“方案”同意削减校董会的校内代表,又同意特首委任校董席位维持6席。“方案”与私人条例草案主要差别,包括议员校董席位“3变2”,以及将聘任校长及常务副校长的门槛,改为三分之二校董表决通过。有校内人士认为,草案聘任门槛定在四分之三,高于本港其他大学,门槛不必要地高,恐不利日后招揽优秀大学高层管理人员,影响大学发展。相比之下,提案议员迄今一直没有清楚解释,为何一定要以四分之三作为门槛。另外,提案议员以立法会增至90席,作为毋须相应削减议员校董的“理由”。这样的逻辑是否成立,同样值得商榷。

联署信指出,中大校董会从没授权张宇人、邓家彪、刘国勋3名议员校董提出任何草案,3人的草案事前也没有提交中大校董会讨论。提案校董议员则称,去年12月中,已向中大校董会提交“草案工作稿”作咨询,“不存在绕过校董会”。“草案工作稿”跟一条正式刊宪的私人条例草案,乃是两码子的事,不能混为一谈。资料显示,中大校董会当时确是成立了由陈德霖领导的专责小组,跟进相关咨询工作,并于今年4月提交报告,得出“2016年校董会自行提出的改组方案仍然合适”这结论。提案议员声称现在条例草案与报告内容“大致相符”,但陈德霖日前已明确指出,草案中的法定人数和过渡安排未经讨论。这些“未经讨论”的部分,正是目前争议关键所在。

校董会不知情下刊宪

议员提案处理要商榷

由反修例风暴到去年的换校徽风波,中大管治一定有需要改善,至于如何改进,应该让校董会凝聚共识,再由立法会修例付诸实行。现在的情况,却是校董会内出现严重分歧,议员校董提出的私人条例草案,未经校董会正式检视,更在校董会不知情下刊宪,开下极坏先例,做法大有问题。法案委员会拒就草案举行公听会,理由之一是中大管治改革这议题相当政治化,公听会易生谩骂“不够理性”,云云。观乎“方案”联署名单,岭南大学校长郑国汉、中大呼吸系统科教授许树昌等,都是热心为港、理性持平、广获尊重的人。当他们与其他平和理性人士不约而同参加联署,社会和立法会议员,是不是应该认真聆听他们的意见和理由?

赞一下
(0)
0%
赞一下
(0)
0%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