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星岛日报
作者:杜良谋
香港新任行政长官李家超上任后,接受电视台访问,表示《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是必然要做,但强调一定要“立得有效”,包括能否有效处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需要有充分的法律研究,不希望立法后又要“修修补补”。他又表示,根据2019年的经验,国家安全风险是突然来的,不可以只居安而不思危,会审视形势,观察什么时候能达至最好的平衡。同时要考虑国际形势变化,有否有新的国家安全风险,时间并非最急切考虑因素。
有关二十三条立法的时间表,上届政府本来打算在任内展开咨询,惟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今年4月表示,受到第五波疫情影响,二十三条立法的咨询工作,要延至今年6月;然后到了5月11日,邓炳强接受立法会议员质询时,又表示因为疫情和“国际形势变得复杂”,连6月咨询的时间表也不再提出。
如果说,上届政府面对换届在即,不就二十三条立法进行咨询工作,尚算可以理解。但新政府上台,李家超就表示二十三条立法“时间并非最急切考虑因素”,政界中人的理解,就是新政府并不急于为二十三条立法,有别于以往建制派视之为“头等大事”。有建制中人就留意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七一回归庆典中的讲话,有多个玄机,显示暂缓推动二十三条立法,可能涉及中央的策略转移。
第一,习近平在讲话中对特区政府提出“四个希望”,包括“着力提高治理水平”、“不断增强发展动能”、“切实排解民生忧难”、以及“共同维护和谐稳定”,当中,并无要求特区政府进行二十三条立法,又或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再进一步。第二,习近平讲述实施“一国两制”的“四个必须”时,提及行政主导,指出“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又强调要“保持普通法制度”。上述说法,与他在2008年访港时提出“行政、立法及司法机构要互相支持”的说法颇有不同;习近平今次讲话,明显对司法独立及普通法制度抱持更加正面的态度。第三,习近平的七一讲话,整个取态相对温和,既没有鞭挞外国势力,更软语劝解香港巿民,希望可以做到“家和万事兴”,无论香港居民“信奉什么理念”, 都可以为建设香港“出一分力、作一分贡献”。
建制中人相信,经过《香港国安法》和“完善选举制度”后,香港对于国家安全的威胁大大降低,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和爱国者治港都得到落实,中央希望香港未来五年能够休养生息“由治及兴”,着力做好第四个必须,即“保持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若此时进行二十三条立法,必将引来进一步的国际争议,无助香港“巩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 因此,二十三条立法没有时间表,或涉及中央的策略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