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星期天(1月15日)报道了一名市委原书记曾向商人放贷,年利率可高达百分之百。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魏某有一次以资金紧张需要贷款为由,找中共四川省隆昌市委原书记尹忠帮忙。通过尹忠的协调,魏某获得了银行贷款,之后来到尹忠家,送上了2万元(人民币,下同,3934新元)的“感谢费”。
自从尹忠收下这笔钱后,魏某就经常找尹忠一起吃饭娱乐。尹忠说:“(魏某)开始找我办事,想搞房地产开发。同时他和我讲他的企业还是很不错的,希望我借点钱给他,拿点高利息给我。”
双方商定,尹忠以96%的年息向这名老板借出60万元。仅此60万,就让尹忠在短短五年间获利540万元。
尹忠尝到甜头后如法炮制,甚至会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借款给商人老板们,最高时还收过百分之百的年利率。
尹忠也从2010年至2015年以关照工程项目为由,主动向一家公司总经理李某提出借款,约定年息60%,本金220万元。高额的利息让李某难以承受,便先后两次提出归还本息,并按年利率24%计息。尹忠一边不置可否,一边在工作中设障,在李某承建的项目地块招拍挂方案审议过程中以各种理由不予通过。李某无奈妥协,同意仍按年息60%继续支付利息。
办案人员介绍,就在李某同意的当天下午,尹忠便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李某公司的土地方案,上演了一出“上午打钱、下午过会”的戏码。经查,五年间,尹忠先后从李某处收回本息共计1144万余元,获利924万元。
尹忠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涉嫌犯罪的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