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参加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政治团伙的国安部原纪委书记刘彦平受贿案开审,他被控受贿2.34亿余元人民币(约4504万新元),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央视新闻报道,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四(11月1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刘彦平在2001年至2022年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刘彦平的刑事责任。
报道称,检察机关在庭审中出示了相关证据,刘彦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彦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孙力军政治团伙”相关案件在今年9月连续三天宣判,六名被官方点名为团伙成员的落马官员中,有五人的案件在9月21日和22日密集宣判。
他们是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中国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以及中共江苏省原政法委书记王立科。
孙力军则在9月23日被判死缓,并且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和假释。
公开资料显示,67岁的刘彦平曾长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他在2009年出任公安部警卫局局长,并于2013年升任公安部副部长。刘彦平在2015年离开公安部后转任国家安全部纪委书记,后改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安部纪检监察组长。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今年3月中国两会落幕隔天通报刘彦平被查,并在9月1日决定开除刘彦平的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