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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1·12”较大透水事故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15人被问责。其中给予甘孜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兼丹巴县委书记何文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甘孜州政府副州长、丹巴县委书记职务。
据丹巴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21日,县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宣布免去何文才州政府副州长、县委书记职务,州委副书记石钢分管负责丹巴县全面工作。甘孜州委书记沈阳出席会议并讲话,甘孜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麻常昕和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金武宣布相关决定,甘孜州委副书记石钢、丹巴县县长李樱同志分别表态发言。
沈阳指出,省委、省纪委和州委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省纪委和州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他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稳字当头定军心、齐心协力树形象,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丹巴县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石钢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省、州委决定,团结带领全县干部职工,坚决确保丹巴政治大局稳定、干部队伍稳定、社会舆情稳定,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再振信心、再树形象、再拓新业。
李樱表示,衷心拥护组织决定,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知耻后勇,坚决扛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大政治责任,并在石钢同志的带领下,精诚团结、恪尽职守,奋力开创丹巴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公开信息显示,石钢出生于1970年7月,曾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等职务,2019年11月任甘孜州委副书记。
(资料图 来源:“微甘孜”微信公众号)
此番被免职的何文才,出生于1970年6月,2014年任丹巴县委副书记、县长,2016年任丹巴县委书记,今年1月9日同时任甘孜州副州长。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5月20日通报,1月12日13时43分许,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发生较大透水事故,造成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435.5万元。事故发生后,四川省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迅速成立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1·12”较大透水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依据省政府事故提级调查组关于关州水电站“1·12”透水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对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单位及人员及时启动问责调查工作并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查明了有关失职失责问题。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对甘孜州、丹巴县党委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其中,责令甘孜州委、州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丹巴县委、县政府向甘孜州委、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甘孜州、丹巴县党委政府被问责的相关责任人员中,除了何文才被免职,还包括:甘孜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邓立军被责令检查,甘孜州副州长冯俊锋被责令检查,丹巴县县长李樱被政务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