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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人大网消息,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其中,免去姜伟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姜伟于2016年任最高法院副院长,至此番卸任。
官方履历显示,姜伟出生于1957年3月,山东龙口人。他早期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担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1997年,姜伟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刑事检察厅干部,刑事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1999年,他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审查起诉厅厅长、检察员,次年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厅厅长。
2004年10月,姜伟调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次年2月当选为检察长。
2011年11月,姜伟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14年6月卸任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16年11月,姜伟调任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8年4月,他兼任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至此番调整。
他是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此番调整后,最高法院领导共有12人,分别为:
党组书记、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
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部长级)、一级大法官贺荣;
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
党组成员、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高憬宏;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
党组成员、副院长、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杨万明;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穆红玉;
党组成员、副院长、第六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杨临萍;
党组成员、副院长、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贺小荣;
党组成员、副院长、第五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沈亮;
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
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