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你再这样,会失去我。”日前,山东济南推出“养犬计分制”的消息一经发布,引发热议。根据政策,济南市民在养狗过程中,有扰民等违规行为,犬主的养犬登记证就会被扣分。总分12分,如全部扣完,犬主需要“补考”文明养犬相关法规,合格后才能取回犬只。但如果犬主因违规行为再被扣满12分,爱犬则会被没收,并对犬主作出“5年内不得再养犬”的处罚。
济南推养犬计分制
记者注意到,该消息配图内容显示,“外出遛狗时不用犬链牵引”、“犬只扰民一次”将被扣3分,而犬只“扰民”累计达到3次,将被扣12分。
“养狗还要 考照 ?”不少网友质疑新政策如何落实,还有网友就细节提出疑问:“扰民”将如何界定,会不会引发恶意举报?在“狗证”被扣期间,犬只如何处置?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处获悉,新政策实施以来,暂未接到犬只“扰民”举报,但一旦被举报“扰民”,他们将以犬主家为中心,“走访左邻右舍不少于三户居民,核实情况后作出相应处罚”。
我们在肯定养犬是个人合法权利的同时,一定要考虑到广大不养犬者的合法权利和不文明养犬给人民健康、城市环境、邻里关系、社区和谐带来的种种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面对与日俱增的各种犬类,政府部门很有必要创新管理思维,制定一些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让养犬者和其他居民“相看两不厌”才是理想状态。
“理念新,铁变金”,在济南等地对犬类管理的制度性创新的条件下,国家层面更应该制定出关于犬类管理的相关法律,让国家的层面法律和各地的条例进行闭环。——樊树林
编辑:杨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