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星期四(12月14日)三读通过《德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草案》,如果德士司机滥收车费、兜路和拒载等将被扣5至10分,两年内罚满15分将被停牌三个月。
综合《明报》、香港中通社、《星岛日报》报道,这份草案星期四在航运交通界议员易志明要求下记名表决,最终以68票赞成、三票反对,以及13票弃权下通过。
草案提出参考现行违例驾驶记分制度,针对德士驾驶行为引入记分制,当德士司机干犯相关罪行会被记分;罪行按严重性划分三级,分别给予10分、5分及3分,滥收车费、拒载等会被记10分;兜路等记5分;拒发收据等记3分。
如果在两年期间累计被记15分或多于15分,德士司机将被暂停驾驶资格。
香港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说,他对记分制能改善德士司机服务素质的看法有所保留。
郭伟强说,德士司机可以选择长期挂上暂停载客的牌子,直到有乘客在路上截车时,他才停下来问乘客去向,就算不接客也算不上是拒载。他还说:“是不要想看到日后街上都没有德士可以截?”
香港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说,交通咨询委员会过去三年每年都收到数千宗德士投诉,港府有需要加强打击害群之马。他说,法例将会在刊宪后九个月生效,并强调德士司机不会单纯因为乘客投诉而被记分,而是经警方调查取证及被法庭定罪之后才会被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