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星期三(12月13日)公布更新《公务员守则》咨询稿,列出公务员必须恪守的12项基本信念,当中保留“政治中立”要求,列明必须以效忠国家和香港特区为前提。
综合网媒“香港01”、香港中通社和《星岛日报》等报道,现行《公务员守则》在2009年颁布,沿用至今。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去年提交更新《公务员守则》初稿,特首李家超要求再作更深入探讨。更新《公务员守则》咨询稿星期三出炉,咨询期至1月19日。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星期三在记者会上说,港府致力提升治理水平,公务员作为政府骨干,他们的操守、能力和效率是港府提升治理水平的关键。随着社会对港府和公务员的期望和要求日益提高,有必要更新守则。
根据上述咨询稿,公务员必须恪守的基本信念由六项增至12项,当中包括“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以民为本”、“热心公共服务”、“尽忠职守”、“廉洁守正”、“政治中立”、“专业精神”、“团队精神”、“效益为本”、“绩效问责”和“保密原则”等。
港府早前拟更新《公务员守则》时,曾研究删除“政治中立”字眼,最终保留这项要求,但列明必须以效忠国家和香港特区为前提。
《公务员守则》列明的“政治中立”,要求公务员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履行公职时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联系或政治信念影响,公务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直接或间接组织或参与阻碍港府施政的活动,杨何蓓茵强调公务员“要对政府、国家完全忠诚”。
《公务员守则》也要求公务员不可以公职身份在网上、社交媒体或以其他方式批评政府任何政策,或支持其他人的反对意见。杨何蓓茵说,公务员应注重个人行为操守,以免令港府的诚信或声誉受损。
杨何蓓茵说,局方不会要求公务员上报私人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贴文、内容及聊天纪录等,但强调倘若局方发现公务员在网上发布批评港府的意见,或有人向局方举报,官方将就此采取行动。
杨何蓓茵重申,不是阻止公务员就港府政策表达批评意见,并强调公务员有言论自由,但要留意勿让他人误以为其言论为官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