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在讲话中提出,应修改当地法律与《香港国安法》达成一致后,香港特首李家超回应说,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日前已召开会议,港府也将全力推进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的工作。
李家超星期五(1月13日)在个人脸书发文,回应夏宝龙在当天在“保证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
李家超说,香港国安委此前已经召开会议,全力积极履行国安委的职责,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政策,推进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协调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等作出讨论部署,并将全力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内容中所说明的责任。
他写道,国安委支持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适当处理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问题。同时,港府也会全力推进尽早就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的工作。
李家超指出,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则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也是香港的义务和重要使命。
他最后强调,国际经济和政治格局复杂多变,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应时刻留意危害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变化,全力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区必须在分裂国家行为、窃取国家机密等方面进行本地立法,以保障国家安全。不过,自从2003年50万港人上街游行、迫使时任特首董建华放弃立法之后,历届港府都在此问题上都极度审慎,不敢轻言重提23条立法。
李家超在去年10月也临时叫停了已排在立法会议程的23条立法草案,并未将23条立法时间表列入纳入《施政报告》绩效指标当中。他当时给出的解释是,23条立法是需要尽快完成,但同时要有效及具安全系数,确保能够应对不能想像的威胁,具防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