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撞人和无锡持刀伤人案肇事者同天执行死刑

时间:2025-01-21 07:2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珠海撞人和无锡持刀伤人案肇事者同天执行死刑

(珠海/无锡综合讯)去年震惊中国社会的广东珠海越野车撞人案和江苏无锡学院持刀伤人案,肇事者在事发不到三个月后于星期一(1月20日)被执行死刑。法律学者认为,对重大恶性犯罪应从快从重惩处,这能有力震慑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去年11月11日晚,樊维秋在珠海香洲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伤。这是中国去年发生群体伤亡事件中,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事发五天后,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徐加金回校持刀伤人,造成八死17伤,他被当场抓获。

综合新华社和央视新闻报道,珠海中级法院星期一遵照最高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樊维秋执行死刑。

同一天,江苏无锡中级法院也在收到最高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对徐加金执行死刑。临刑前,徐加金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中共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治日报星期一在微信公众号发文引述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刘艳红,形容珠海、无锡两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

刘艳红强调,对重大恶性犯罪行为人“依法从快从重惩处能够有力震慑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对于此类犯罪,最有力的犯罪制裁就是最有效的犯罪治理”。

无锡事件发生一个月后,无锡中级法院去年12月17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加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徐加金宣判后服判。

珠海市中级法院则在同月27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樊维秋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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