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披露贪腐案例 涉案人员被指将教育资源当商品

时间:2024-12-09 22:4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披露六件“蝇贪蚁腐”典型案例,其中一名涉案人员被指将教育资源当作“待价而沽的商品”,受贿后将犯罪所得进行洗钱。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星期一(12月9日)发布依法惩治“蝇贪蚁腐”典型案例,并称将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

此次发布的六个案例分别是发生在住房保障、教育招生、医疗保险、劳动就业、财政税收、征地拆迁领域的腐败犯罪,被告人均被依法惩处。

其中,在“钟某燕受贿、洗钱案”中,钟姓被告人受贿后又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进行洗钱,法院依法分别予以定罪量刑并数罪并罚,同时加大财产刑适用和追赃挽损力度,强化全链条惩治。

案情显示,2010年至2023年,钟姓被告人利用担任一所小学校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学生入学、转学、分班及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49万余元(人民币,下同,174万新元)。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钟姓被告人将其收取的好处费123万余元,通过转账等方式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

另查明,钟姓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不掌握的洗钱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钟姓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4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为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通过转账等方式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洗钱罪。钟姓被告人所犯受贿罪具有坦白、全额退赃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所犯洗钱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钟姓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

最高法说,本案中,钟姓被告人利用担任学校校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学生入学、转学、分班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将教育资源当作“待价而沽的商品”,严重破坏教育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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