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中共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被提起公诉。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四(5月30日)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陈继兴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继兴利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曾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江门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陈继兴现年69岁,广东增城人,其任职经历主要在广东省内,曾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江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次年当选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1月卸任。
卸任广东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五年后,陈继兴于去年7月被查。今年1月,他被开除中共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