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高材林贪污、受贿一案宣判,高材林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新华社报道,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六(9月2日)对外发布高材林案日前宣判的消息,法院对高材林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8.6万新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扣押在案的高材林贪污赃款依法返还被害单位,并继续追缴其受贿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6月至9月,高材林利用担任松原市市长的职务之便,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指使厦门爵耀投资有限公司、松原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红日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排厦门爵耀投资有限公司从一名个体经营者处虚假承包100万平方米“三化草原”土地,再转包给红日公司,从中非法套取1亿元占为己有,其中借贷给他人4500万元,偿还个人债务5500万元。
2011年至2020年8月,高材林先后利用担任吉林省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松原市市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公司审批、税费减免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3万余元。
法院认为,高材林虽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且举报他人犯罪线索,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贪污数额高达亿元,并不能退缴受贿赃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现年59岁的高材林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清华大学博士毕业后,曾在北京大学做博士后研究。高材林学而优则仕,后长期在金融系统任职,2015年主政吉林松原,2017年12月调任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直至2020年11月落马。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8月发布高材林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的通报,指其“亦官亦商”,搞“政治攀附”和“权色交易”,非法侵占巨额公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