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民众反应山东部分高中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收取高额培训费进行日语培训,当地官方核查属实,称已协调退费,并对涉事学校进行通报,责令整改。
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互联网+督察”平台通报,山东宁阳县民众在平台反映,当地部分高中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在学校进行日语培训,并收取高额培训费,增加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据通报,山东省教育厅和泰安市政府经核查,认定上述反映问题属实,宁阳县第二中学、第四中学、复圣中学、金桥学校存在引进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开展日语教学行为。这几所学校共有171名学生参加培训,培训费为每人12000元(人民币,下同,约2340新元)至16800元不等,均由学生家长一次性支付给培训机构。
当地核查组认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门外语属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外语类科目,学校应根据师资配备和学生志愿开设相关外语课程。上述四所学校相关行为不符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精神,并违反了有关收费管理规定。此外,上述四所学校还存在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提供校舍给培训机构使用的问题。
经督促,泰安市教育局要求上述四所学校立即停止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合作,协调培训机构全部退还学生剩余课时费用共计126.88万元。山东省教育厅则将宁阳县四所学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全省通报,并责成泰安市教育局指导学校制定日语教学过渡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通过聘用日语教师、与高校合作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妥善解决现有日语班学生日语学习问题。
山东省教育厅说,将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规范高中小语种教学组织实施,加强小语种学科教师配备;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查处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等问题。此外,也将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加强教育资产管理,对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行为进行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