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说,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首先还是要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效率。
据中国国家发改委官网2月1日消息,发改委1月10日颁布了新修订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发改委地区振兴司有关负责人就《管理办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负责人说,以工代赈古已有之,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十四五”以来,以工代赈已由一项专项扶贫政策转变为针对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人口,集就业促进、基础建设、应急救灾、收入分配、区域发展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帮扶政策。
管理办法中提到,以工代赈项目应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来组织实施,对此,负责人说,这是专门针对使用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提出的管理要求,旨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就业增收的作用,动员引导更多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尽可能多地为他们发放劳务报酬。
负责人说,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并没有提出上述要求,这类项目首先还是要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效率,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就业并为他们发放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