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星期五(12月23日)调整阳性感染者解除居家隔离标准,居家隔离满七天且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可结束居家隔离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根据微信公号“上海发布”消息,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优化冠病感染者居家隔离康复后解除隔离和返岗复工的措施。
措施明确,阳性感染者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结束居家隔离,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一是居家隔离应满七天(自出现症状或核酸、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之日起计);二是居家隔离满七天时,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
如阳性感染者居家隔离第七天仍有发热等症状,继续落实居家隔离,待满足上述条件后予以解离。
措施还提到,特殊行业、特殊岗位人员居家隔离解离和返岗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相关措施。
上海本月8日曾公布阳性感染者隔离方式时明确,居家隔离期间,隔离第6、7天连续两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