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昨天决定,对中国影视出品商华谊兄弟实控人王忠军、王忠磊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浙江监管局发布在官网的《关于对王忠军、王忠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称,王忠军、王忠磊二人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由34.41%下降至23.74%,累计变动比例10.67%,其中因2015年8月14日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7.54%;2015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二人主动增减持、公司回购注销股份、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3.13%。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二人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12月22日,二人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决定》指出,二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决定》说,二人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华谊兄弟近年深陷资金困境,王忠磊、王忠军为了偿还债务,去年也在不断的变卖资产。据报道,去年上半年,华谊兄弟完成对华谊腾讯娱乐有限公司13.17%股权的处置,产生投资收益1.24亿元(人民币,下同,约2600万新元);另外,公司还处置了腾讯音乐、猫眼娱乐等金融资产,产生收益3324万元。此外,2021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景娱乐完成转让河南建业华谊兄弟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10%的股权,形成投资收益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