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年:经济民族主义之下的国家竞争(3)

时间:2019-11-12 08:0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内部优先”是各国遵循实际规则

因此,经济民族主义并不意味着全球化会消失,但经济民族主义的崛起的确意味着国家间竞争或者国际竞争模式的变化,即从国际层面的竞争转向内部的体制竞争,以及通过重塑内部体制来重新强化其外部影响力。

全球化对各国内部体制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包括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分配结构等。不管各国公开声称什么,“内部优先”都是今天各国遵循的实际规则。

今天,无论是限制或者鼓励外国资本和技术的进入、吸引本国资本和技术的回流、减税,还是改善分配制度或者重新壮大中产阶层,都是为了强化内部制度在国际层面的竞争力。

西方国家在这么做,中国的政策也难以避免这个大趋势。过去数十年里,中国从全球化过程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并且因为其经济和世界经济的紧密关联性,必然会继续努力推进全球化。但同时,中国如果不能实现和其他重要经济体的协调和合作,中国单方面的努力也会力不从心,很难产生预期的成效。从经验层面来说,也的确如此。

这样,中国也自然会把重点置于内部的改革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内部的制度建设来对世界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

实际上,人们也可以说,“内部优先”始终是中国领导层的世界经济哲学,因为中国领导层历来就强调中国对世界经济的最大贡献在于内部的可持续发展。内部发展实现可持续性,然后才会对世界经济作出贡献。

这一点对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的,对大国来说尤其如此。近年来,中国尽管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即中速发展阶段,但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然在30%以上,这主要是因为内部的稳定发展。

中国结构性改革举步维艰

如果说新一轮的竞争是内部制度的竞争,那么对中国来说,挑战不小。一方面,如果注重内部发展,就必须努力改善内部经济和营商环境。而对中国来说,这不是一个容易解决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内部的结构性改革。

尽管结构性改革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同时这方面也一直面临外在的压力,尤其是美国的压力,但结构性改革一直没有突破口。

这尤其表现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关系上,两者之间是一种很不对称、很不平等的关系。尽管无论在国家法律还是意识形态层面,民营企业都获得了合法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合法性就消失了。

从空间上说,国企尤其是央企往往占据垄断地位,国企所到之处,民企就很难得到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东北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整个区域经济面临困难,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国企仍然处于垄断地位,民企没有空间;民企发展不起来,国企就没有竞争压力,没有变革动力,也就很难加以改革。

金融领域更是如此。国家掌控和垄断金融,并且国家银行都是大型银行。国家银行的服务对象便是大型的国企。尽管政府通过行政的,甚至是政治的方法“迫使”国有银行为民企服务,但没有什么好的效果。原因很简单,因为两者之间完全不对称,国有银行毫无动力服务民企,尤其是中小型民企。这就要求做结构上的改革,设立一大批中小型的国有或者民营金融机构,为中小型民企服务。

对民企来说,法治建设表现得更为迫切。尽管已经存在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包括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但法律经常只停留在纸面上,很难执行下去。

要从法制转型成为法治仍然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艰苦的努力。但如果不能让民企感觉到往这个方向的努力,它们仍然会感觉到巨大的不确定性,一有风吹草动,民营资本便到处流窜。

不论怎样,如果意识到经济民族主义不可避免,如果意识到在这个时候应当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些什么,从长远看,不应当把经济民族主义视为负面的东西,更不是后退,而是要利用这段时间,通过内部方方面面的改革,强化自己的制度竞争能力,为了未来更好、更有效的发展。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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