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认识上,扬弃了从前“党政分开”的改革理念,而转向“党政分工合作”。1980年代提倡“党政分开”,但没有走得通,因为在中国“党”和“政”实际上不可能分开。尽管人们不喜欢“党国”的概念,但“党国”一体是个事实。在这个体制下,“党”与“国”之间不可能有明确的界限,更不可能分开。
这就必须寻找其他符合实际的解释,即王岐山所提出的“广义政府”概念。
根据这一概念,无论是党还是政府,都是“广义政府”的一部分。在“广义政府”的概念下,合乎逻辑地出现了“内部三权的分工与合作”的改革,即决策权、执行权和监察权。
第二,同样在“广义政府”概念下,高层的权力结构也出现了变化。如果“全面深化改革”概念要求把党口的改革和政府口的改革结合起来,就不能像以往那样党口只负责党务而政府口负责社会经济事务。其实中共十八大以后,党的权力很快进入了社会经济事务领域,而国务院负责事务的范围被缩减。党口负责任何领域的重大决策,政府口只负责决策的执行。
这种概念上的转变,有利于新一波的改革。一些地方开始落实党政统筹的改革,但从一些地方所公布的方案来看,如果不加以及时纠正,这次改革不仅不能缩小政府规模,反而有大扩张的可能。这一波的改革,无论在概念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已经开始出现至少两个误区。第一,“以党领政”很容易演变成为党的机构的无限扩张。要加强党的领导,“以党领政”不可避免。
但如果把“以党领政”理解成为设置更多的党的机构,什么领域都要设置党的机构,改革就会走向反面,不仅不能实现新的大部制改革,反而会出现倒退。
第二,“以党领政”也很容易演变成“以党代政”。理论上说,“党政一体化”的机构改革不应当是以党代政,而是必须整合党政功能,尤其是重合的功能,从而形成有效政府,同时大大减少党政机构和党政官员的数量。
这两个误区目前频繁出现。从中央到地方,党的机构越来越多。中央层面有现实的需要。为了顶层设计和协调,中央层面设立了诸多委员会。省一级或许也有这种需要,但越到基层,越没有这种需要。广东顺德等地通过“党政联动”“党政合署办公”,为“党政一体化”的改革走出了第一步。
既然所有权力都来自党权,地方有必要设立党政两套体系吗?两套班子干的都是同样的事情,两者之间的互动更多表现为互相牵制和内耗,大大减低行政效率。
基本上,只要从中央到地方不能改变上下一般粗的改革方法,这种情况很难改变。对中央官僚机构来说,它们必须能够在下级政府找得到“对口”单位,这也符合官僚机构自我扩张的逻辑。这种逻辑使得基层改革困难重重。在很多基层,一些机构撤销后又恢复,恢复的理由并非基层的需要,而是上级政府的需要。简单地说,越到基层,就会有越多的机构只是因应上级的需要而存在。就基层本身而言,它们实在找不到任何存在的理由。
即使在微观领域,新一波“以党领政”的改革也出现了党的机构迅速扩张的情况。例如在企业界和社会组织,人们往往把党的领导,简单地理解为在每一个企业和社会组织设置党的机构。这不仅造成机构的大扩张,也创造了很多新的问题,例如公司是董事会领导还是党委领导、民营企业是经济组织还是党组织等等。
导致创新动机缺失
如果这两个误区不能得到纠正,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深入,至少在如下几个领域出现负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