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章润:法无正念,必成恶法(2)

时间:2018-11-28 07:5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置此情形下,西洋往昔所谓“柏拉图驱逐了诗人”,就因为柏拉图以荷马为敌人。在他眼中,荷马这位叙事诗、编年史的作者,鼓吹情欲,纯粹是妖言惑众,适足以乱世。故尔其著述针对的是荷马,却又不便明说仅只针对诗人,毋宁,表明哲人哲学王战胜了诗性与诗人,是在并且仅仅在此意义上宣泄一己喜恶而已。猜想自今往后,五百年,如果还有人拜读钱穆先生文字,不明所以,会以为钱先生对哲学家有偏见。

其实,钱先生明里暗里讽刺的哲学家只是胡适之胡先生,他对吾乡绩溪胡先生有意见,而不是对哲学家有偏见。

职是之故,前文提及的那位学子,以“志在成为一个立法者”自勉,仿佛诗人气质与诗性思维占据了上风,也是青春激扬的表征,弥足珍贵。但就法律之为一业而言,则需借助法律理性来对冲转圜,方始中道平衡,而接近于法律的中立公道本义。说到“立法者”,适需注意该词至少具有天上人间两个维度,自有分际,不可不辨。

若谓立法者意指从役“立法工作”,作为人大、议会中的一员“立法工作者”,则隶属立法机器中的一介肉身,所作所为,一种世俗劳作,而例为“普通螺丝钉”也。

其之无关诗性,亦不涉才情,惟需恪尽职守,肯堂肯构,不言自明。其间流转,自有繁文缛节羁绊,未必想蹦跶得多高就多高。但是,纵便如此,一旦位高权重,而诗性发作,豪情干云,以“四句教”,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自励,进而指导立法,则需慎之又慎,如履如临。

大权在握,排兵布阵,神驰八极,不难想象其所指与能指,难抑其可能、可憎与可怖。君不见,寒冬腊月,一声令下,就让在京务工的数十万民工兄弟三日内滚蛋,进至于赶出家门,拆屋扒房,此权势之不受制约,毫无天下生民之念,嚣张而错乱,令人发指,不就是眼面前的事吗!至于江西窳政,突然发飙,收缴寿棺,集中焚毁,不仅残暴无情,伤天害理,更且荒谬绝伦,愚不可及,同样是眼面前的事,夫复何言!

行政如此,立法如此,都在于一个权字在手,而不受制约,则自大膨胀,恐怖如斯也。

毕竟,立法是个家常活儿,法律不外人情,一如生活本身才是真正的立法者。因而,常态时光,观俗立法,随乡入乡,陈述一种生活方式,同时不违普世公义,蔚为底线。当此之际,岂能当人世如白纸,随意染黄染苍,又岂能视民命若无物,而纵情生杀予夺。

当然,若果以此自励,志在成为一个学人,如牛顿柏拉图,如孔孟程朱,是并且仅在此意义上使用“立法者”修辞,则此“四句教”所鼓荡激扬的超越心性,嗨,一定、肯定和必定,是将你渡过无边苦海而驶向理想彼岸的一叶扁舟也。——既是无边,则怎能渡过?!

朋友,一切困顿与超越,所有的希望与绝望,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真的没个去处,遂无地彷徨矣!

职是之故,此处关键是想做什么样的立法者。人间世,千年教训,万年生聚,自有轨辙,不外一切以生民和平安居为鹄的。群居是我们的宿命,而饥饿是人类的第一政治属性,这才凸显出和平的致命政治意义。因而,但凡以所握世俗权力希图改天换地之际,也就是最为恐怖之时。此时此刻,亿万人沦为试验对象,一种“必要的代价”,则“天地不仁,万民为刍狗”,能不恐怖吗!

此因近代中国不幸遭遇极权,其独夫狂汉,为了兑现一己理念,致使万民涂炭,更是教训惨烈。“赶英超美”,豪气干云,可欲以短短十几年为限,便过上“共产主义生活”,而大动干戈,亿万斯民便生不如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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