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体制带来的新气象
这轮改革后,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全部转为行政编制,应急管理部相应成立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两个机构进行管理,分别作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
由于刚刚转隶,具体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等事项还未最终确定和公布。不过从已公布的信息看,消防救援局沿用局长、政委双主官制度,目前已公布4位副局长名单,分别为琼色、罗永强、张福生、魏捍东,1位副政委詹寿旺,以及政治部主任肖枭,这6人此前均在原公安部消防局任职。
改革后,消防机构的职能定位将发生重大变化,实现“消”和“防”分离。
就“消”而言,由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承担。而“防”的职责,则是在应急管理部设立火灾防治管理司,负责组织拟订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拟订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
由此,长期以来消防部队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体的体制将发生根本性变化,“消”与“防”既相互配合又可相互制约,组织结构更加合理。
经过改革,消防和救援的职能也将有效切分。
从此前上海、江苏等地消防部队的实践看,消防员出警中针对灭火的比例只占30%甚至20%,大量的工作是在执行抢险救援的任务。改革后,消防单位将根据任务分工,以及各种特殊灾害,打造出若干个特勤队、攻坚组、专业队,成为应对特殊灾害救援的主力军。这也就意味着,消防员不再会被要求是“多面手”,而是“专业队”。
今后,应对什么样的情况就会派遣什么样的队伍上去,每支队伍均有其专攻的方向和擅长的领域。
消防部队的组织架构也会相应发生改变。
现在消防部队实行的是部队组织架构,从省市的总队到团级的消防部队,都设立司、政、后、防四个业务部门。但原公安部消防局却参照的是公安体系的组织架构,设立17个职能处室,均为正师级,下设8个直属单位。这就导致了上下体系衔接不够顺畅。
随着消防部队的整体转隶,各级消防队伍的组织架构也将逐步脱离军队架构模式,从更有效率地执行消防救援任务出发,进行重新的设计组织。其中,围绕消防救援能力提升的业务处室将得到强化,而肩负管理、保障职能的处室将会得到精简优化。通过优化机关职能、减少管理层级,进一步提高消防单位的“实战”能力。
为了维护消防员的职业荣誉和职业精神,原先消防官兵佩戴的武警警衔,也将相应地调整为消防救援衔。
新体制下,消防人员分为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消防员三种类别。其中,管理指挥干部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共十一级,专业技术干部消防救援衔设两等共八级,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共八级。就消防员而言,从预备消防士到一级消防长,对应着消防员从加入工作到满24年走过的战斗历程,基本与现行警衔制度对应。
这种改革方案,使得消防员的经历、资历、能力有了更加外在、直观的表现方式,有利于鼓励消防员长期工作,也有利于消防部队的平稳过渡。
有很多难题亟待解决
笔者就消防部队改革问题,采访了一些专业人士。他们认为,消防制度实行根本性变革后,有一些难题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关注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