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自由派、左派、新儒家等谱系的中国学者发起了“牛津共识”,旨在弥合中国的左右分歧。前不久,组织者又召集不同立场的学者探讨“牛津共识”的意义。对于左右割裂愈加严重的中国而言,这些活动无疑意义重大。至于共识本身,几位与会者也说到,一是未必有意义。
譬如你说秦晖到底是右还是左?周濂到底是左还是右?这些都是说不太清楚的事情。二是未必可能或有必要达成什么共识。
譬如说你到底是喜欢《甜蜜蜜》,还是喜欢贝多芬?这个是你自己的事情,既没有必要也不一定可能达成什么“共识”。可能我们唯一能有的共识就是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共识”,或者说不要用所谓的“共识”来绑架我们的自由选择。
国家的政策左的也好、右的也好,都可以试试。什么持枪权、堕胎权、同性婚姻这些比较新潮的玩意儿,还有传统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怎么权衡,以及秦晖先生讲的“福利多一点还是自由多一点”,这些统统都可以尝试,无所谓对错。即便尝试了几十年,左右也未必能达成什么共识。
这不是关键问题,关键问题是:你的这个政策是怎么制定出来的?通过什么样的立法机制?立法机构怎么选出来?它行使的权力受到什么约束?人民在这个过程当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这些才是关键问题。
换句话说,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政策法律,甚至也不是一个宪法问题,而是涉及这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国家建构的基础。我们要对这些基本问题达成某种共识,而且这种共识是左右都有可能达成的。事实上,只有共识是不够的,我们还要把共识转化成自己愿意遵守的契约。这就是社会契约。这个问题我就先不展开论证了。
中华文明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从来没有一个真正的社会契约。如果没有社会契约,那样只有两种可能状态。一种是一盘散沙,处于弱肉强食的丛林状态。另一种是要建立一个国家,但是这个国家没有社会契约支撑,那么最后肯定会“定于一尊”。实际上,这只是另一种丛林状态,洛克甚至认为比丛林状态更糟,因为现在依然是弱肉强食,只是变成了权力通吃而已。本质上说,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都是这样。
不同的思想流派或利益团体不会彼此自由辩论并达成某个基本契约,在此基础上建构并约束国家,而是恰好反过来,都想把自己的思想变成一种正统,用它来统治国家,然后利用国家力量把其他的都压下去。秦朝的儒家被坑了,汉代的儒家就要搞“独尊”。
我是很推崇儒家传统的,我认为古代的“礼”就是一部宪法(胡适也是这么定位的),问题是这个礼不是建立在我们大家商量出来的契约基础上,而是由经天纬地的“圣人”或“圣王”制定出来,通过国家强制实施,人民只能服从。
这样的基本法当然很容易成为阶级或性别压迫的工具,以至今天许多女性和弱势群体依然不认同儒家传统,今天的“新儒家”要引以为戒。
等到“革命”了,又全盘推翻,新正统取代了旧正统,社会契约还是影子都没有。(盛洪先生认为中国历史上有契约传统,我认为这种历史评价过于乐观;中国历史上有契约,但不足以构成契约传统,至少社会契约完全是外来概念。)我们几千年没有跳出这个圈子,今天仍然是这样。
今天中国左右撕裂这么厉害,也都是想做“帝王师”,然后让帝王把对手打倒在地,彼此之间不仅没有任何“契约”,而且撕裂这么厉害,不仅左右撕裂,同一个阵营内部温和派和激进派也一副水火不容的样子,似乎根本不可能达成任何契约。
但没有社会契约,那就是上面两种可能,没有第三条路。所以我们今天要来谈论契约问题。
过去一年,我在柏林高等研究院访问,对这个问题有些思考。简单概括一下,一个国家的社会契约大致可以是这个样子。一个最基本的社会契约应该有下面五个要素。
一是大家都同意我们要建立一个国家,“同在屋檐下”生活,共同生活在一个主权国家之下。这听上去容易,其实很多国家都没有解决这个最基本的问题,许多国家的动乱、分裂甚至内战都是从这个问题来的,不同族群、宗教、语言或文化不愿意在同一个国家生活,但又分不出去,至少分不干净。中国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这里就不展开了。
二是建立国家干什么?这个问题少一点,建立国家当然是为了保护所有人最基本的公共利益,那就是安全、和平、秩序、健康生命这些最基本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