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作出逮捕决定。
根据央视新闻星期一(11月7日)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胡毅峰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胡毅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8岁的胡毅峰被查前,一直在他的家乡内蒙古工作,2011年1月至2018年1月出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官方在今年4月通报,胡毅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9月30日发布公告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胡毅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决定给予胡毅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