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薛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薛恒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通报,经查,薛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大搞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经商办企业;毫无纪法底线,以权谋私、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和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说,薛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政府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薛恒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现年66岁的薛恒职业生涯均在辽宁度过,他曾是一所中学的教员,1975年2月踏入政坛,担任辽宁省绥中县卫生局副局长。薛恒1987年2月任辽宁省黑山县委常委,1992年12月任凌海市委书记,2007年2月任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2010年8月任营口市委书记,2011年出任辽宁省政府副省长,2016年1月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直到去年主动投案并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