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维持孙小果死刑判决 待最高法院核准

时间:2019-12-24 07:4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逍遥法外多年的云南“黑老大”孙小果昨天再次被判死刑。根据网上可见的庭审视频,他在听到宣布死刑判决后,抿了一下嘴。(视频截图)

于泽远 北京报道

20多年前被判死刑的孙小果昨天再次被判死刑。中国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决定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对孙小果执行死刑。这一判决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分析人士认为,20多年来,孙小果从被判死刑到伪造“重大发明”减刑,出狱后继续当“黑老大”,又从“黑老大”到被判死刑。这些颇具荒诞色彩的经历暴露出中国法治的缺陷和缺失,孙小果案也由此备受舆论关注,预计最高人民法院将核准对孙小果的死刑判决。

云南省高院昨天发布的判决书指出,孙小果犯强奸罪1995年12月被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其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保外就医;1997年4月至6月,孙小果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四名未成年少女,且在犯罪中具有强奸妇女多人和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等特别严重情节;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对二人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一名被害人重伤,犯罪手段极其凶残。

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决认为,孙小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严重,属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

云南省高院2007年9月对其案子作出的原再审判决以及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确有错误,依法予以撤销,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

新华社昨天引述云南省高院发言人说,20多年来,孙小果多次犯罪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相关犯罪事实以及司法腐败情节触目惊心,严重挑战社会公众及法律的底线。

19涉案人已获刑

本月14日,云南省高院原院长赵仕杰因涉孙小果案遭立案审查。15日,云南省玉溪等七家地方法院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

其中,孙小果的继父、 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李桥忠被判有期徒刑19年,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被判有期徒刑20年,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云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被判有期徒刑12年,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杨劲松被判有期徒刑12年。

42岁的孙小果曾在武警云南边防总队服役。1994年, 还在武警学校上学的孙小果伙同他人轮奸女青年, 走上系列罪犯道路。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改判死缓。在孙小果服刑期间,其亲属先是打通关系让孙小果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后又伪造专利发明文件为孙小果申请减刑,2010年孙小果顺利出狱。

出狱后的孙小果开办多家餐饮公司和夜总会,继续当“黑老大”。今年4月,孙小果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在各地指导“ 扫黑除恶”斗争的中央督导组责成云南省有关方面严查孙小果案, 牵涉孙小果案的多名公职人员也被拘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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