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江湖骗子“跑官买官”书记被公诉

时间:2019-10-30 09:2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10月29日,据最高检消息,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原党委书记、主任窦玉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窦玉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窦玉明利用担任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8月,窦玉明被“双开”,经查,窦玉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搞迷信活动“保官升官”,依靠江湖骗子“跑官买官”,败坏政治风气;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今年4月3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窦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窦玉明,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山东临朐人,经济学博士,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山东省财政厅对外经贸处副处长、企业处副处长、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等职。

2007年5月任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其间: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任山东省第五批援藏干部总领队,西藏日喀则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2016年10月至今,任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

2016年10月,山东省政府决定免去窦玉明的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同时,决定任命他为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十八大后,已经有多个各省级政府驻京办主任落马。

2012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时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参加浙江团审议时说,“现在财政支出随意性很大,各地都在‘跑部钱进’,给反腐败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什么时候各地驻北京办事处没有了,就政治清明了。

”针对驻京办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启动了数轮清理整治行动。

2014年以来启动了驻京办专项巡视,2016年4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称,这不只是一次“走出省”的政治巡视,更是一次真正改变省政府驻外机构作风、加快机构职能转型、建立健全管理约束机制的重要探索。

“省政府驻京办不是一个特殊的存在,更不能贴上‘搞腐败’‘拉关系’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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