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副市长王铁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9-10-24 07:4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10月23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三亚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铁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王铁明资料图

经查,王铁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赃款赃物,不信马列信鬼神,多次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为本人谋求特殊待遇和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房屋;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反工作纪律,怠于履行职责,导致违建项目取得合法手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本人办理多个户籍身份;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行政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王铁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将公权力变为权钱交易的砝码,处心积虑培植利益“代言人”,构建自以为安全的“防火墙”,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铁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并继续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今年4月,王铁明在副市长任上落马。

据公开简历,王铁明是满族人,1961年9月出生,辽宁北镇人,早期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工作,在葫芦岛市住建委任职近20年,曾任市住建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兼城市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2010年9月,王铁明远赴海南三亚,任市政府副秘书长,2012年初再次主持城建工作,任三亚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该职近5年,2016年11月任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直至今年被查。

据公开信息显示,在升任副市长后,王铁明依然负责棚改等城建工作。

“政事儿”注意到,据双开通报显示,王铁明“怠于履行职责,导致违建项目取得合法手续”;“在工程项目承揽、行政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今年4月,即王铁明落马当月,生态环境部发布通报显示,王铁明曾因“市政府违规干预执法,致使违法建设行为长期未得以制止问题”,受到处分。

据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8省(区)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显示,督察组发现,2012年以来,三亚小洲岛产权式度假酒店项目突破规划许可,在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岸带200米范围内违法建设,三亚市政府多次干预市综合执法局对该项目的执法活动,要求相关部门为违法项目完善手续。省海洋部门及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对自然保护区法定区域没有实施有效保护,未及时制止和查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行为。

海南省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王铁明等19人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王铁明简历

王铁明,男,满族,1961年9月出生,辽宁北镇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08--1992.06历任辽宁省锦州市粮食学校学生科科员、副科长、团委书记、科长;

1992.06--1996.11任辽宁省锦西(葫芦岛)市城建综合开发办副主任;

1996.11--2001.04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城建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副县);

2001.04--2001.12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市城建综合开发办主任;

2001.12--2002.02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2002.02--2004.11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2004.11--2009.11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2009.11--2010.08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2010.08--2010.09任辽宁省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兼城市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2010.09--2012.02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2012.02--2016.11任海南省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11--2017.02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7.02--2019.01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兼);

2019.01--2019.04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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