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自力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新京报旗下“政事儿News”报道,刘自力已于2015年8月卸任茅台集团总经理,至今已4年。
据公开资料,刘自力是茅台集团的“老人”,生于1955年,是贵州仁怀人,16岁即进入茅台酒厂工作,曾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原习酒公司1998年被茅台集团兼并后,刘自力即被派往习酒,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任职十余年。2010年5月回到茅台集团,出任贵州茅台集团旗下上市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次年10月被任命为贵州茅台集团副董事长,后任贵州茅台集团总经理。
此后,刘自力一直与今年5月落马的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搭档,直至2015年退休。
“政事儿”注意到,在刘自力任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茅台集团总经理期间,茅台酒曾发生“最大幅度涨价”,两年内共上涨约50%,被舆论指责“涉嫌垄断”。刘自力在公开场合还语出惊人,有“三公消费不喝茅台难道喝拉菲”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