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贵州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受贿案今天(6日)在贵阳法庭进行一审,被告袁仁国在庭上认罪。
据“贵州高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案件。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袁仁国在1994年至2018年,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袁仁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辩论、辩护意见。袁仁国也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