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才曾为三市书记的山西副部,捞钱17年

时间:2019-08-31 14:4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最高检8月30日发布通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茂才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茂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茂才利用担任山西省临汾市市长、中共临汾市委书记、运城市委书记、晋城市委书记、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茂才资料图

张茂才被指控从担任临汾市市长起开始收受财物,历经6个岗位、受贿时间长达17年。据公开简历,张茂才生于1954年9月,一直在山西任职,先后主政临汾、运城、晋城三市。他早期曾在山西省忻县地委组织部、忻县地区教育局、忻州地委组织部等部门工作,1985年调任山西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后任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1999年,张茂才调往临汾市任职,历任地委委员、组织部长、临汾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06年,张茂才调任运城市委书记,两年后,调任晋城市委书记,主政晋城4年。2012年1月,张茂才当选山西省政协副主席,晋升副部级。一年后,张茂才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1月卸任。一年后,张茂才于今年3月落马,6月被双开。其开除党籍的通报中显示,张茂才“严重破坏了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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