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据《检察日报》报道,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严洪波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包头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长达7个小时的庭审中,严洪波当庭认罪,多次难掩悔恨、声音哽咽,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严洪波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庭审现
在最后陈述阶段,严洪波称其辜负了党组织多年的培养教育信任和人民的期望,与此同时,给家人及挚亲好友带来了沉痛的打击和伤害,特别是给85岁的老母亲造成了致命伤害。
据包头市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1年间,严洪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或通过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股权、房屋的形式受贿,合计人民币689万余元、5万欧元。
另有合计583万余元人民币、2100美元、5000英镑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据公开简历,严洪波生于1963年8月,一直在内蒙古自治区任职。1983年从吉林省蛟河煤矿学校财会专业毕业后,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矿区建筑工程处财务科、物资供应处的一名干部。
在霍林河矿区期间,严洪波先后取得了会计师资格证、审计师资格证、高级会计师资格证,并逐步升至通辽市经贸委副主任、通辽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2003年,严洪波调任通辽市科尔沁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次年任区长。2008年,严洪波跻身通辽市委常委、并兼任科尔沁区委书记。2010年,严洪波调任乌兰察布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据文章介绍,严洪波离任时400多名干部群众夹道相送。然而,这位“好官”的背后却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2008年,通辽市某房地产公司股东张某找到严洪波,希望他能帮忙给其侄子和外甥安排工作。严洪波未通过正常公务人员招录程序,便将两人安排到科尔沁区工业园区(行政工勤编制)和科尔沁区民政低保管理中心工作(事业编制)。为表达谢意,张某送给严洪波5万元。
2010年1月,张某到宾馆看望参加人代会的严洪波,严洪波暗示张某,自己要去看望老领导,每个人得给3000元或5000元。
张某听后,给严洪波送去10万元现金。2010年9月,严洪波调任乌兰察布市常务副市长,张某专门从呼和浩特赶到乌兰察布,以祝贺严洪波生日为名,送上现金2万元。2008年,严洪波从方某经营的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位于科尔沁区某小区一处房产及车库,总价93万余元。2011年,严洪波又让其侄子从方某处购买了同一小区的另一处房产及车库,总价88万余元。
后经内蒙古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严洪波所购买的房屋时价为114万元,其侄子所购买的房屋市场价格为144万元。
两套房产共低于市场价格75万余元。
2016年,严洪波及其侄子将上述两处房产以合计450万元的价格出售。此外,严洪波还以低价购买原始股、内部价购买房产再高价出售的形式进行非法牟利。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4年至2009年,严洪波曾在税务部门办理企业退税、处理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等事项上为孟某等人提供帮助,收受孟某赠予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20万股原始股。
后经内蒙古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20万股原始股每股市场单价为2.46元。不仅如此,严洪波还曾出资55万元人民币购买了梅花味精55万股原始股,经鉴定55万股原始股的市场价格为135.3万元。
办案人员查明,截至2016年7月22日内蒙古纪委对严洪波调查谈话时止,严洪波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现金、存款及购置房屋、汽车、投资理财、日常消费性支出金额累计人民币1618万余元、2100美元和5000英镑。
据文章介绍,党的十八大后,严洪波虽然没有再伸手,但仍然采取了将巨额财产存放入亲属的账户保管、使用的策略。
2017年3月,严洪波被查。
在悔过书中,严洪波说:“自从失去自由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从内心深处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非常痛心,真是痛心疾首,追悔莫及。
自己从一名拥有20多年党龄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堕落成了一名千夫所指的腐败分子,最终演变成了一名罪犯。
痛定思痛,追根溯源,主要问题还是自己的党性观念不强,底线意识和党的宗旨意识淡漠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根本的扭曲错位,丧失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所应具有的初心使命和先进性本色……”严洪波称,他曾是母亲引以为荣的儿子,现在却成为一名违反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和罪犯。
他非常担心母亲能否承受住这样的沉痛打击,能否等到他刑满释放。
“我真的害怕等待我的是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惨结局,留下终生的痛悔和遗憾。
”严洪波当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