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局长郑筱萸下属回国投案后获缓刑

时间:2019-07-09 09:2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7月7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刘晋贪污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刘晋已获减轻处罚并被宣告缓刑。

刘晋出生于1962年,曾任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综合处处长,是原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的下属。

刘晋于2004年9月外逃加拿大。2016年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

据判决书:2004年4月至8月,刘晋利用担任业务处处长,负责培训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截留培训费盈余款的方式,从该中心在珠海、广州、南京、贵阳以及杭州举办的五期培训班中,侵吞培训费盈余款共计624573.19元后潜逃至境外。2018年12月7日,刘晋回国投案,涉案款项已于回国前退缴。在本案审理期间,其在家属的配合下预缴罚金10万元。公诉机关依照认罪认罚程序将案件诉至本院,并书面建议对刘晋在有期徒刑二年以上三年以下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刘晋无视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本单位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已构成贪污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刘晋自动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当庭自愿认罪,积极退缴赃款并预缴罚金,对其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法院最终以贪污罪,判处刘晋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去年12月,北京市纪委监委曾发布消息称,去年12月7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下,经北京市市区两级追逃部门统筹协调、持续发力,成功劝返外逃14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刘晋回国投案自首。

值得一提的是,刘晋出逃后不久,以其"老上司"郑筱萸为首的食药监系统腐败窝案案发,包括郑筱萸在内,以及曾担任过郑筱萸秘书的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等官员,先后落马。

2007年5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筱萸涉嫌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并于5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郑筱萸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6月2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7年7月10日,郑筱萸被执行死刑。

法院查明: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被告人郑筱萸利用职务便利,为八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2001年至2003年,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许多不应换发文号或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得了文号,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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