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赵云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简历,赵云辉生于1959年11月,一直在内蒙古自治区任职。早期在包头市公安局工作,由一名科员逐渐升至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0年,赵云辉调任兴安盟公安局局长(副厅级),后又任兴安盟副盟长,并继续兼任公安局局长。2013年,赵云辉调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并于数月后再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据官方简历显示,2015年,赵云辉被明确为正厅级,并卸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只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已有多个领导落马。2018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孟建伟被查。
孟建伟与赵云辉曾有多年工作交集。2003年,孟建伟调任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并担任该职长达7年。这期间,赵云辉由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局长逐步升至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两人在包头市公安局上下级共事达7年。
2010年,孟建伟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至2013年,赵云辉也担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两人再度共事,至2015年孟建伟卸任该职。
2018年10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宝君被查。
杜宝君1990年转业后便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工作。2009年,杜宝君调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与孟建伟和赵云辉共事。
2011年,杜宝君调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两年后赵云辉调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任局长,两人再度共事至2015年。
2014年12月,曾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的冯志明被查。冯志明与赵云辉曾共事近2年。冯志明曾经主办呼格案。
201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被执行死刑。
据公开简历,赵黎平曾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工作了20多年,1994年担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2005年任公安厅厅长。
2015年3月,已经退休的赵黎平驾驶黑色奥迪车追赶一辆白色轿车,追上后持枪击中车内女驾驶员头部,并将该女子带至提前踩点的荒山中焚尸、掩埋。次日凌晨,赵黎平被抓获。
2016年11月,赵黎平因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后赵黎平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据新华社报道,2018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自杀身亡。
赵云辉简历
赵云辉,男,汉族,1959年11月8日出生,辽宁省辽阳人,大学(在职)学历,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7月至1978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矿区国营农场插队知青;
1978年8月至1980年8月,内蒙古政法干校政法专业学习;
1980年8月至1987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办公室科员、刑警队技术员(其间:1985年9月至1987年9月内蒙古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班学习);
1987年11月至1994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法制处三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公安法制》编辑部主任、主编;
1994年5月至1998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处长;
1998年3月至2002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2000年高配为副处级);
2002年4月至2002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户政处处长;
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东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5年12月至2009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2009年1月兼任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9年6月至2009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任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副盟长、兴安盟公安局局长;
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3年5月至201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5年11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