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红被曝归案:诸多利害关系人被拖入泥沼(2)

时间:2019-06-21 16:4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债权

王永红控制的“中弘系”公司全面沦陷,将公司、购房者、股东、债权人、合作伙伴等诸多利害关系人拖入“泥沼”。

“王永红借了太多钱去并购这个项目。”一位曾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人士告诉界面新闻,半山半岛一期到四期为2006年前后建设,彼时“老板”还是山西神秘富豪闫琦,王永红收购的资产为五期到七期以及剩余土地资产,其中部分资产为在建工程。

上述人士透露,王永红相当于借钱买资产,这些资产中的房源一旦出售,销售款项需优先偿还债务,因此王永红卖房并没有得到现金流。而在债务没有还清情况下,王永红把部分资产用来抵押贷款,这相当于“一房两押”,后续甚至又将被抵押的房屋出售,导致购房者“房财两空”的情形。

高达近700亿元的债务,占据大头的债权人为多数金融机构,例如华融、信达、东方资产,以及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

“债权人损失惨重,利息都拿不回来。”一位要求匿名的债权人告诉界面新闻,按照目前的资产盘点,债权人的破产清偿率大概只有2%左右。

此次破产重整之前,部分债权人也在努力挽回损失。6月4日,厦门信托将中弘股份旗下济南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五宗土地,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地块总评估价值为12.39亿元,拍卖成交价仅为9.9亿元。

更早前的2018年底,厦门信托下发指令给国元证券,要求其强制卖出中弘股份控股股东中弘卓业质押的约1.4亿股股份。无奈彼时中弘股份已沦为“仙股”,卖出计划最终未能实现。

从这些债权人的财产保全处理情形来看,“中弘系”控制的资产并不优质,王永红为自救而进行的资产出售,也大多未成功交易。去年8月,融创、佳兆业等地产公司洽购中弘股份旗下的海口如意岛项目,最后佳兆业以14亿元的代价签署购买协议,但最后履约条件未能完成。

“佳兆业仅仅付出1000万元定金。”一位参与尽职调查的知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如意岛项目债务超过70亿元,其中对中国华融18.35亿元的贷款,以如意岛项目公司100%股权为质押;北京银行56亿元贷款,以如意岛旗下9家子公司100%股权为质押,相关海域使用权证为抵押。

重组

“中弘系”公司背负如此巨额债务,必须找到尽可能多的优质资产,方能进行有效破产重整,破产管理人新增11家关联企业目的即如此,但此种情况的出现,也可能将更多的利害关系人拖入破产“泥沼”。

2018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吉阳区税务局以不能缴纳所欠税款,且已严重资不抵债,但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能为由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项目公司三亚鹿回头公司等12家公司破产重整。

7个月后,破产管理人追加11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视频显示,6月13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听证会并全程直播。庭审法官透露,庭审听证通知向原12家破产案关联人及11家拟合并破产的企业及关联单位发出1000多份,最终11家企业及其关联人共计37家,全部提出书面异议,反对进入合并破产重整。

听证会主要围绕着23家企业及其关联人,是否对破产重整提出异议。最先被列入破产重整的12家企业未提出任何异议,异议主要集中在后续被列入破产重整的三亚中弘弘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弘弘熹”)以及三亚小洲岛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其中又以资产优质的“三亚小洲岛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小洲岛公司”)最为典型。

合并新增11家破产重整企业,破产管理人提出了四点事实和理由:中弘弘熹等23家企业是以中弘弘熹为核心控制企业,并受王永红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23家企业之间的法人人格高度混同,致使债权债务难以区分,且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11家未进入重整程序的企业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条件;23家关联企业不合并重整,将严重侵害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

工商资料显示,小洲岛公司有三个股东,其中三亚海岸投资有限公司占股41%,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占股35%,三亚中弘弘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24%,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质押给了安信信托。

小洲岛公司副总经理作为异议人在庭审中发言表示,其本人为三亚海岸投资公司委派,小洲岛的资产与半山半岛项目独立,小洲岛的资产在中弘弘熹进入之前就已存在,且小洲岛公司的印章、土地资产的权属证明均由安信信托保管,一切决议都要经过公司股东会,以及安信信托的最终同意。因此无论从股权方面,还是公司管理方面,中弘弘熹并不能实际控制公司,更谈不上被王永红实际控制。

小洲岛公司大股东三亚海岸投资代理人称,无论是法人人格、经营管理,还是资金财务、资产业务、管理人员,小洲岛公司与中弘弘熹都不存在混同。“最关键的一点,小洲岛公司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

安信信托代理人发言则强调,不满意被破产管理人称为小洲岛公司的“名义股东”。从工商登记角度来看,安信信托受托人代表信托计划持有小洲岛公司35%的股权;交易结构上来看,安信信托也是通过股权投入和债权投入的方式,向小洲岛公司提供资金;从信托端来看,信托明确区分了优先级和劣后级,优先级是债的部分,劣后级是股的部分,这种交易结构在目前来看较为常规,管理人认为安信信托是小洲岛的“名义股东”,没有法律依据。

小洲岛公司原股东、现在的债权人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理人称,将小洲岛纳入破产重组重整序列将严重损害其他大股东的利益,其公司作为最大债权人,清晰的知道小洲岛公司债权债务,“中弘作为小股东还挪用了一部分小洲岛公司的资金,我们都在跟中弘这边进一步谈判。”

“强行把小洲岛公司纳入合并重整程序,将极大地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小洲岛公司债权人、项目建设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强调,2010年参与小洲岛项目建设时,中弘弘熹尚未参股小洲岛公司,2016年参股时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我们作为建设方,代表农民工,目前已经向三亚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大量农民工的工资没有支付。”

三亚中弘弘熹作为后续新增11家破产重整企业的焦点,其代理人也表示强烈反对合并破产,认为三亚中弘弘熹是上市公司中弘股份的并表公司,如果此次强行被纳入合并重整,将损害20多万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众多债权人的利益。

围绕一个项目的资产,公司本身、股东、债权人、建设方均强烈提出反对被纳入破产重整,这在于公司处于生死存亡时刻。

一位商业经济律师告诉界面新闻,一旦被纳入到破产重整,小洲岛公司的资产和债务会纳入到23家破产企业整体资产负债包里去,小洲岛公司的债权人将与其余债权人一样,同比例受偿;由于整体负债巨大,债权受偿率已经很低了,留给公司股东的权益更不会有什么,财富瞬间归零。

“程序应该正义。”上述律师强调,管理人如认定小洲岛公司等11家企业属于王永红实际控制,从而合并破产重整,如此重大的事情,应该就每一家拿出充分证据,使得信息充分对称,并给异议人留足提出反驳证据的时间。

时间不多了,中弘股份即将退市,破产重整听证会后也将作出决议,如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再有异议,可以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半山半岛的传奇落幕,对于所有人来说是“凛冬将至”,等待王永红的是法律的审判,等待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则是一场漫长而又绝望的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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