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关于审理罪犯凌伟减刑案件的公示。
公示内容为:因犯受贿罪,凌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于2013年减刑十个月,2015年减刑一年。6月11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凌伟获得六个表扬奖励为由,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凌伟曾是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员。2010年5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了一起北京国税局三干部受贿案,三干部中就有凌伟,另两人分别是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海淀区国税局财务科副科长梁敏进。
其中,梁丛林、凌伟曾在国美税案中应黄光裕请托提供帮助,为此分别收取国美电器公司50万元贿赂。黄光裕案发,两人到案后揭出了伙同海淀国税局梁敏进收取一家企业600万元巨额贿赂的事实。
据新华社报道:2006年5月,国税总局稽查局接到了有关国美公司涉嫌偷逃税款的实名举报信,同年6月,国税总局稽查局要求六个省市的国税稽查局对国美公司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黄光裕有些忐忑不安,他决定通过“关系”摆平此事,最终,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四大队副大队长靳红利被请“出山”。在靳红利的引荐下,梁丛林、凌伟赴黄光裕的饭局。席间,梁丛林、凌伟分别收受贿赂50万元。
除国美税案外,梁丛林、凌伟还收受了其他贿赂。法院认定,梁丛林共收受贿赂291万元,凌伟收受贿赂281万元。
黄光裕案迄今已有9年,不仅仅是涉案人之一的凌伟,近年来也不断有其他涉案人获减刑。
例如黄光裕,已两获减刑,2012年8月,其被减刑10个月;2016年5月,被减刑11个月。
还有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因收受黄光裕兄弟等人贿赂200万余元,201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2年、2013年、2016年,他3次被减刑共计3年9个月;商务部退休干部邓湛(曾任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2012年被减刑1年、2013年被减刑10个月、2015年被减刑1年、2017年被减刑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