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综合讯)台湾高等法院星期六深夜驳回京华城案等被告提出的抗告,维持羁押禁见三个月的原裁定,这意味着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将在看守所度过本月底的农历新年。
综合《联合报》、TVBS新闻网和中时新闻网报道,台湾高等法院(简称高院)星期六(1月11日)深夜认定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台北市长办公室前主任李文宗、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涉重罪,有逃亡及串供证之虞,驳回抗告。
台湾民众党星期天(1月12日)在脸书发文称,在柯文哲及律师团已逐一说明毫无逃亡动机与可能,更无串证疑虑的情况下,高院法官竟视若无睹,执意配合台北地方检察署(简称北检)在起诉后,仍企图于审判程序中透过押人取供的侵害人权手段,“补强北检证据薄弱的起诉,令人无法接受”。
柯文哲因涉京华城和政治献金案,去年9月被羁押禁见,北检去年底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等四大罪状起诉柯文哲,起诉求刑28年半。北院分别裁定以新台币3000万元(下同,125万新元)和7000万元交保,北检二度抗告成功,高院再发回北院重审。
北院1月2日裁定,柯文哲和同案的沈庆京、李文宗,以及应晓薇等人羁押禁见三个月。随后,他们分别提出抗告。
在高院星期六作出裁定当天,台湾民众党在台北发起大型集会活动,要求释放柯文哲。主办单位宣称有15万人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