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在野的两党联手强行通过三项争议法案后,执政的民进党团直指国民党籍立法院长韩国瑜不适任,提案要求改选立法院长。
综合台湾《联合报》和中天新闻网报道,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星期五(1月3日)提出变更议程案,要求改选立法院长。
民进党团议案文说,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财政收支划分法》及《宪法诉讼法》,韩国瑜却依立法院内政、财政两委员会国民党籍召委的要求,迳自暂缓将三读通过的法案咨请总统公布。
民进党团批评,委员会个别召委凌驾宪法、立法院立法程序及立法院议长,独断决定三读通过的法律发布与否,毁宪乱政。而韩国瑜公然配合国民党主张,待立法院完成宪诉法复议案并经总统公布后,才将选罢法、财划法咨请总统公布的政治操作,“不仅违宪、严重破坏宪政体制”,也违反《立法院组织法》第三条,立法院长应本公平中立原则行使职权的规定,“实已不适任立法院院长一职”,因此提请改选立法院长。
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选罢法、财划法和宪法诉讼法后,台湾行政院表明将在总统公布后提出复议。但韩国瑜应国民党籍内政委员会召委徐欣莹、财政委员会召委陈玉珍的请求,延缓咨请总统公布选罢法、财划法修正条文。
台湾宪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立法院法律案通过后,移送总统及行政院,总统应于收到后10天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