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党青年军王炳忠、侯汉廷和林明正等人,被控涉嫌与中国大陆男子周泓旭涉嫌共谍案触犯台湾的国家安全法发展组织罪,台北地方法院去年4月一审判决五人无罪。案件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审结今天(13日)判决,王炳忠等五人仍判无罪。
综合台湾《联合报》和中时新闻网报道,检方指控,周泓旭2014年结识王炳忠、林明正、侯汉廷,接受中国大陆国台办政党局副处长崔赵辉、上海市对外联络办公室官员赵超指示,共组新中华儿女学会四人核心决策小组、星火秘密小组等组织在台发展。王炳忠的父亲王进步则协助统筹陆方资金。
王炳忠另以燎原新闻网、新中华儿女学会、台大中华复兴社社团组织为掩护,吸收现、退役军人、青年、学生等阶层人士,涉嫌违法国安法。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为新中华儿女学会是新党荣誉主席郁慕明为宣扬理念而成立,燎原新闻网是王炳忠成立的网站,台大中华复兴社是台大讨论议题的社团,都与中共培植内应势力无关。此外,检察官所指的组织名单,是王炳忠等人列册的支持者,这些人未受招募纳为中共组织的成员。
一审指出,星火及燎原等名词,是新党青年军在政治场合上的惯用语词,无法凭此证据认定王炳忠等人使用星火小组一词,就是组成秘密小组为中共发展组织,判王炳忠等人无罪。周泓旭与王炳忠等人互动与一般朋友无异,未吸收加入中共组织,王进步经手处理陆资,因正犯无罪,帮助犯也罪名不成立,周泓旭和王进步也被判无罪。检方不服上诉,高院二审今天作出上述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