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关押在湖南五年的民进党前党工李明哲上月刑满返台,他昨日召开记者会时声称“自己是被大陆方面绑架”,并称“在狱中受到精神虐待”。中国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今天说,在李明哲服刑期间,有关方面依法保障其各项合法权益,并说李明哲在办案机关讯问过程中,23次撰写亲笔供词及悔过书,多次表示认罪悔罪。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消息,朱凤莲在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台媒相关提问时说,在法治社会,任何人触犯法律都会依法追究。李明哲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大陆司法机关依法判刑,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朱凤莲还说,李明哲在办案机关讯问过程中,对自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3次撰写亲笔供词及悔过书,详细交代其犯罪经过,多次表示认罪悔罪。在其服刑期间,有关方面依法保障其各项合法权益。
针对媒体问李孟居出狱后因服附加刑无法返台,李明哲虽也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但已于4月中旬返台,他表示是因为他的妻子及部分团体“高调游走”所致,朱凤莲说,李明哲刑满释放后返台,是大陆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本案情况作出的决定。李明哲返台后,仍需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朱凤莲强调,对台湾居民在大陆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问题,有关部门均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结合个案情况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