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七名惩教人员涉性侵案被捕,其中三人被控强奸罪,获准保释。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涉案的三名惩教助理星期四(7月13日)被押解至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批准各被告以20万港元(约3万3915新元)保释,案件押后至9月11日再讯。
三名男被告为23岁黄朝丰、27岁钟皓林及31岁麦润良,报称为惩教署二级惩教助理,同被控一项强奸罪。控罪指,他们于今年7月9日,在九龙尖沙咀弥敦道美丽都大厦某室性侵一名31岁女性。
这名女性受害者当时和朋友到尖沙咀一间公寓参加派对,七名惩教人员也到场,众人饮酒玩乐至翌日凌晨,受害者的友人离开单位,只剩下她与七名惩教人员继续饮酒,她后来感到头晕并失去意识。她逐渐恢复意识时,怀疑遭三人在未经其同意下强行性交,其余四人则在旁自慰。
被捕的七名惩教署人员年龄介于23至38岁,其中多数驻守在赤柱监狱,七人当中最高职级为惩教主任。
香港惩教署发表声明说,该署十分重视惩教人员的行为及操守,对纪律有严格要求。任何人员若干犯违法违纪行为,署方定必依法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