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出台文件,计划允许散户在正规平台、妥善保障前提下交易虚拟货币。
据明报报道,港证监会星期一(2月20日)公布《有关适用于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监管规定的咨询文件》(下称文件),宣布允许散户使用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一系列的妥善投资者保障措施下买卖虚拟资产。
文件提出,持牌平台营运者如有意向零售客户提供虚拟资产,应确保所挑选的虚拟资产属于合资格的大型虚拟资产,即获接纳至少两个独立指数提供者所推出的至少两个指数当中的虚拟资产。文件没有列明可供投资的虚拟资产参考,证监会发言人说,这将由交易平台自己衡量,如有未获纳入指数的大型虚拟资产,平台可以就此向证监会沟通查询。
文件同时建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应为每位客户设定上限,在参照客户的财政状况及个人情况的前提下,确保客户就虚拟资产所承担的风险是合理的。对于审查的周期,证监会发言人则称没有硬性要求,只要求平台持续监察。
有关交易平台发牌制度,文件称,所有于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不论它们在紧接今年6月1日前是否正于香港营运)必须在2024年6月1日或之前被当作获发牌,或获证监会批给牌照。违规者则违反《打击洗钱条例》下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制度,证监会将会采取执法行动。
至于无意申领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应着手预备以有序方式结束其于香港的业务,结业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证监会预期,相关交易平台会停止向香港投资者积极地推广服务,并开始结束其于香港的业务运作。
被问及是否会有大陆投资者通过香港平台买卖虚拟资产,证监会发言人说,平台需自行采取适当措施,如检查用户的IP地址或VPN等,确保交易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