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星期三(7月6日)为四名港澳律师颁发了律师职业证(粤港澳大湾区),香港律师何君尧和三名澳门律师邝玉球、程嘉雯、谭晓红成为首批获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的港澳律师。
根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香港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受访时说,“成为首批可以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的香港律师,我很荣幸。”他说,拿到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后,将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为香港居民、内地同胞提供法律服务,为大湾区建设贡献力量。
澳门律师程嘉雯受访时说,希望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过程中,比如为先进企业、高端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累经验,进而把这些执业经验带回澳门,更好地为澳门提供法律服务,为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发挥自己的作用。
据了解,与此前联营律所里的港澳律师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有着多方面不同之处。一方面是申领证件不同,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里的港澳律师申领的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律师工作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申领的是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
另一方面是执业范围不同,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里的港澳律师提供的业务范围等同于在港澳提供的业务范围,即提供适用香港、澳门或者外国法律的法律事务;而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提供的是内地法律服务,即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诉讼案件及部分民商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港澳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粤港澳大湾区)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是广东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重大突破,是大湾区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实现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的大胆尝试,有利于港澳律师投身大湾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此外,还将有利于发挥港澳律师熟悉英美法和葡语系国家和地区法律优势、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能级和国际竞争力,为广东企业走出去和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有利于推动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和广东对外开放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