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名香港大律师声称义务代表“612基金案”被捕人士,其实从“612人道支援基金”收取支票。香港大律师公会已向涉事大律师发信要求解释。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大律师公会称,这些大律师于2019年至去年期间,分别“义务”代表一批在裁判员法院或区域法院的“612基金案”的被告等,最终却收取聘金,并且绕过律师行直接从“612人道支持基金”收取签发的支票。
部分声称“义务”的大律师,每天收取3000至6000港元(536至1072新元)的薪酬。
公会称,已于5月27日开始陆续致函约35名年轻大状,他们的执业年资均在五年以下。
公会表示,若涉事大律师被裁定专业失当,纪律审裁组可颁布处分,严重者可被取消执业资格。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早前拘捕五名“612人道支持基金”信托人,指他们涉违反香港国安法。同时,发现一些律师和大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涉嫌作出专业失当行为,并就有关情况向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作出投诉。
“612人道支援基金”(简称612基金)成立于2019年6月15日,目的是为所有在反修例运动中被捕、受伤或有关人士提供人道支援,包括医疗费用、心理/精神辅导费用,刑事/民事法律费用,紧急经济援助等支援。
基金共有五名信托人,他们于2022年5月11日被捕,5月24日被提堂且均不认罪,案件押后至9月开审。